本报讯(河北法治报记者 封颖慧)4月16日,省法院召开河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5年河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发布了青岛某种子公司与行唐某农业经营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苏某与某县制鞋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等10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部分典型案例体现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落实严格保护,坚持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青岛某种子公司案中,侵权人采用白皮袋包装销售被诉侵权种子,属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法院依职权适用惩罚性赔偿,充分彰显了法院在植物新品种案件中加大保护力度的鲜明司法导向。北京某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某文化传媒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侵权商品“案板”与权利人注册商标种类“肉;猪肉”不属于同类型商品,法院结合大众熟知度、持续使用、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广泛宣传等因素,明确权利人“大红门”商标为驰名商标,对其予以跨类保护,对于存在攀附意图的商标使用行为,予以制止打击,彰显人民法院严惩“傍名牌”“搭便车”行为的力度与决心。
有的典型案例体现法院强化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文某与某箱包厂、杭州某广告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通过明确著作权保护的核心是人类的独创性智力劳动,进一步激发数字文化创作的活力,同时也向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传递了明确的法律导向——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通过软件辅助创作的作品,同样构成著作权侵权,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引导市场主体规范使用数字作品,尊重和保护数字创作作品知识产权。
有的典型案例体现法院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此次重点发布了3起多元化解纠纷典型案例,分别为通过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方式化解纠纷、“法院+市场监管+行业协会”合力化解纠纷、通过追加生产商从侵权源头化解纠纷。其中,刘某与多家雕塑企业著作权侵权纠纷调解案系涉县域经济支柱行业企业著作权侵权纠纷,涉及纠纷数量较多,如不能妥善化解,不利于该地区支柱行业有序发展。法院邀请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先行调解,充分发挥“行业纠纷行业解”的专业优势,同时指导调解员精准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解成功后,各部门构建协同联动的长效预防机制,根治该区域知识产权侵权扎堆发生、反复发生的问题,实现了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的有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