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三十周年之际,河北省司法厅与河北省仲裁协会联合编纂了《河北仲裁发展报告(1995-2025年)》,这是我省仲裁事业发展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权威的综合性发展报告。
河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梁洪杰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1995年施行,三十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河北仲裁事业从无到有、由弱趋强,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奋斗历程。
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省在册仲裁员5243人,专职仲裁秘书177人;2025年受理案件10.6万件、标的额336亿元,同比增长40.7%;“十四五”期间累计受理案件17.76万件,较“十三五”增长110.43%,翻了一番以上;争议标的额累计1208亿元,年均增长21.27%;知识产权案件五年增长420%;调解和解率达到42%;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比例始终低于0.01%,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这些数据表明,河北仲裁已基本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尤其是‘十四五’时期,河北仲裁发展成效可以概括为‘四个显著提升’。”梁洪杰表示。
一是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省仲裁协会与京津仲裁机构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常态化协作机制,三地定期会商、资源共享。石家庄、廊坊、保定等地仲裁机构也在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实践。
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方面,省司法厅专门出台了十条支持措施,组建了“雄安新区仲裁服务团”。五年来,累计为雄安新区210余个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审查合同文本950余份,出具风险提示函420份,有效防范合同履约风险。
在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在正定、曹妃甸、大兴机场三个片区都设立了仲裁平台,累计处理案件超500件、标的额超20亿元。其中,石家庄正定片区仲裁中心的经验,入选了《河北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
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五年来全省仲裁工作者累计为5200余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助力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6亿元。针对中小微企业,推出费用减免政策,累计减免仲裁费用超过100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案件质效显著提升。从规模看,“十四五”期间累计受理案件17.76万件,争议标的额1208亿元,年均增长21.27%。2025年当年受理10.6万件,标的额336亿元。
从效率看,简易程序适用率从81%提升至97%,简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37天以内,普通案件从过去的146天压缩到75天,效率提升近一半。
从质量看,调解和解率达到42%,位居全国前列。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比例低于0.01%,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秦皇岛仲裁委员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连续16年保持“零撤裁、零不予执行”。
三是专业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在专业建设方面,全省设立了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数据资源等14个专业仲裁平台。知识产权案件五年增长了420%,数字经济相关案件从无到有。保定设立了全省首家数据资源仲裁院,廊坊设立了北方地区首家涉台仲裁服务中心。
在智慧仲裁方面,全流程在线办案系统已在9家机构部署应用,2025年在线办理占比超过65%。当事人足不出户,可在网上完成立案、缴费、提交证据、参与庭审等全部程序。同时,引入人工智能辅助办案,AI生成裁决文书的时间平均缩短40%,智能合约审查准确率达到92%。
四是人才队伍与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省仲裁员从“十三五”末的3000余人增长至5243人,增幅达73.8%。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占比从35%提升至52%,外籍及港澳台仲裁员覆盖22个国家和地区。专职仲裁秘书达177人,增长超过37%。
2025年企业问卷调查显示,市场主体对仲裁的认知度达到81.5%,比五年前提高26.7个百分点;在商事合同中选择仲裁条款的意愿比例为49.8%,比五年前提高22.3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了解仲裁、信任仲裁、选择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