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有效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行为,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月12日,滦平法院主动担当,成为县第四小学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一员,并在工作会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以法治力量护航校园平安,为新学期欺凌防治工作凝聚合力、压实责任,彰显司法护航的坚定担当。
会议中,滦平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四小法治副校长刘小玉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结合典型案例,对校园欺凌的界定、现实危害及法律后果进行全面解读,明确校园欺凌行为需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等责任,破除“未成年人欺凌无责”的错误认知,切实强化学校教职工、家长的法治意识与防欺凌责任。同时,法院与校方围绕欺凌预防、处置、溯源治理等关键环节深入交流,推动构建司法、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明确各方职责分工,为新学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统一思想、明晰路径、夯实基础。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滦平法院义不容辞的司法责任。下一步,滦平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担当,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课堂、案例剖析、模拟法庭等形式,推动反欺凌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坚决对欺凌说“不”;加强与学校、家庭及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多部门协同共治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久久为功绷紧安全之弦,筑牢防护之堤,让法治阳光洒满校园每一个角落。
滦平法院将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硬核担当为少年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全力护航青少年平安、健康、快乐成长,让校园成为最安全、最温暖的成长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