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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3月25日至26日举行
发布时间:2026-3-18 9:56:56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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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霍相博)3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3月25日至26日在石家庄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柯俊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传达学习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继续审议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民用机场条例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种业条例草案、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促进条例草案,审议雄安新区轨道快线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确定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审查批准五部设区的市法规和一件决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的报告,省政府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省监委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还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6年度全省人大系统开展专项监督和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

责编:陶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