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冰洋)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省人大常委会去年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对接收备案的77件各类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备案是审查的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如果文件没有及时备案或者存在问题未被及时纠正,文件就可能‘带病’施行,给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副处长冯佳敏说。
根据报告,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对接收的备案件开展主动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电话沟通、函询座谈等方式,依法督促有关制定机关进行处理,充分发挥审查监督实效,坚决维护法治统一。经过审查研究,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发现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中,存在合法性问题的6件,存在其他问题的5件,均已督促或提醒制定机关进行修改。
为做好下步工作,冯佳敏表示,将严格执行备案审查条例和工作规程,持续督促制定机关按时规范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加大审查力度,加强跟踪督促,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和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