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高质量保护好、利用好长城资源,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近日赴保定、秦皇岛、唐山和承德市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长城重要点段、长城博物馆、长城砖窑遗址,实地查看长城保护利用情况,并在四市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与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者、长城保护员等进行座谈交流。
检查组对四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积极评价。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长城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充分认识长城保护对于展示中华民族灿烂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长城保护对于发挥长城资源大省优势、守护燕赵文脉、推动文旅融合、赋能河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长城保护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检查组指出,要坚持守正创新,切实加强长城保护工作。全面把握和落实“最小干预”“不改变现状”的保护理念,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历史风貌。严格长城本体保护,落实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守牢安全底线。打破传统保护思维,推动长城保护从重点保护向全面、系统、整体保护转变。加强科技赋能,用新的技术手段,提高长城保护利用水平。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推动长城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要深挖长城内涵,推动长城资源合理利用。将长城所蕴含的爱国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与本地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讲好新时代长城故事。进一步提升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水平,突出标志性项目建设,推动长城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检查组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长城保护利用重大问题,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强化长城保护管理及周边区域建设开发管理,认真核查长城点段保护管理状况,对破坏长城的违法行为“零容忍”。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让长城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长城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