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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山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决议》等三部决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5 15:25:46   来源:河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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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3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山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决议>等三部决议的决定》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4日表决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4日

责编:檀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