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高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续金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双振受续金明委托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的重要文章《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人大代表开展了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专班<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联动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的报告,并对县政府两项重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查和批准了县政府2024年县级决算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县法院要素式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县检察院“益企·兴阳”优化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工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会上,晋庄镇就做好基层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交流了工作做法。
会议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要从县情实际出发,从强化统一的市场监管、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动《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实施,着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由联动监督向常态监督、全域监督转变,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提升,不断巩固、拓展联动监督成果。县法院要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持续做好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将示范文本的工具效应最大化,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县检察院要继续发扬成绩,力争更多服务大局、百姓得益、全域添彩的标志性成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回彬,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朝晖,县政府负责人韩立通,县法院主要负责人刘剑鑫,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郭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等有关负责人;锦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