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凡春,副主任徐冬梅、蔡永宝、王新宇和常委会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兴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晓静,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云志,县监察委副主任徐晓航,县人大机关委室有关负责同志,半壁山镇、平安堡镇人大主席,相关报告人和拟任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