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投稿信箱:yzdb@163.com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当前的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法院在线>>灵寿法院:陈年旧案千里执 一面锦旗表谢意
灵寿法院:陈年旧案千里执 一面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4-12-25 9:54:10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王 辉
【字体: 】     打印

  近日,申请人王某在收到执行款后,专门从外地赶来灵寿法院,将一面“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灵寿法院执行局王辉执行团队手上,真诚感谢执行干警为他奔赴千里追回久违的欠款。

  2009年,被告杨某租赁原告王某挖掘机8个月,租赁费共计60万元。杨某支付了30余万元后,剩余不再支付并返回其户籍地,原告无法联系到被告,遂诉至灵寿法院。2010年,灵寿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应当支付原告王某20万元租赁费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经当事人同意,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2024年,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分配至王辉执行团队。经查询,被执行人在福建省新增有不动产。王辉执行团队立即行动,跨越千里奔赴福建,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联系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得知其不动产被查封后,主动现身协商解决。最终,双方约定杨某再支付王某31万元整,本案执行完毕。

责编:李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