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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邻里纠纷引冲突 出拳容易后悔难
发布时间:2025-3-19 15:14:36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任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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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琐事纠纷,若是遇到问题就诉诸“武力”解决,可能会因图一时痛快承担严重后果。近日,清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案情回顾

  王某与楼下住户李某因噪音问题在楼道内发生口角,继而互扯头发,双方在互相打斗过程中均有不同程度受伤,李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轻微伤,王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过法官积极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

  清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亲属与被害人达成调解,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王某表示谅解,对被告人王某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该和谐共处、互帮互助。公堂之上无赢家,切莫以身试法!遇到纠纷,要保持冷静,不要被情绪左右,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与对方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打架成本高,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责编:李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