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我要了八年,没想到法官八天就帮我要回来了!”9月22日,案件当事人吕某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灵寿法院张新烨法官手中,锦旗上“业务熟练 耐心周到 司法公正 百姓称赞”的金字,道出了他的心声。
这一切,都源于一笔2017年的借款。2017年,冀某向吕某借款5万元。因冀某多年未偿还借款,2023年,单某、赵某共同出具担保书,自愿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因冀某未按时偿还借款,吕某多次催要未果,2025年9月8日诉至法院,要求单某、赵某承担保证责任。
“调解一开始,双方都一肚子委屈,话没说两句就吵了起来。”承办法官张新烨回忆道。她并没有急于推进程序,而是采取了“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先耐心倾听各方苦水,安抚情绪。
她先对担保人单某和赵某释法:“签了连带保证,就意味着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你们全额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她也引导吕某换位思考,给予对方一定谅解。
最终,法官的耐心与专业融化了双方之间的坚冰。9月16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单某、赵某一次性偿还吕某剩余借款本金27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吕某随即申请撤诉,这起历时八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没想到不用开庭,钱就要回来了。张法官,真的谢谢你!”吕某在送锦旗时激动地说。
此次成功调解,既是灵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的一个生动缩影,更是深入推进“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的鲜活实践。
今后,灵寿法院将以“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指引,持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用更高效、更温暖的司法服务,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