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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法院:法理之内守公正 情理之中显担当
发布时间:2025-9-26 9:51:48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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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活动中,金融借款合同是连接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关键纽带,而一旦一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纠纷便随之产生。近日,易县法院受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陆某从金融机构借款后未能及时还款,金融机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陆某诉至法院, 要求其偿还3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约定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细致审查了案件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这些法律法规是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坚实准则,确保每一份判决都于法有据、公正公平。

本可以依据借款合同相关法条直接审理判决,但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联系被告陆某,深入了解其逾期还款的背后原因。经沟通得知,陆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家中老人突发脑出血,急需巨额医疗费用救治,才向金融机构借款应急,后续又因家庭收入有限,导致逾期还款。

法理之外,人情亦重。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虽能保障金融机构的债权,却可能使陆某家庭陷入更大困境。于是,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金融机构详细说明陆某的实际困难,阐释调解在化解矛盾、实现共赢方面的意义;另一方面鼓励陆某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表达还款诚意。

经过耐心细致的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共识:金融机构同意对借款进行展期,为陆某量身制定阶段性还款计划,给予其缓冲时间;陆某也郑重承诺,待家庭困境缓解后,将按约定陆续偿还借款,绝不辜负这份理解与信任。

此次调解,既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下一步,易县法院将继续深耕司法为民理念,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让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既体现法律的刚性,又传递司法的柔性,真正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

责编:李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