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投稿信箱:yzdb@163.com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当前的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法院在线>>【桃法典型案例】桃城区法院审结全市首例运用“版权AI智审”系统侵权案件
【桃法典型案例】桃城区法院审结全市首例运用“版权AI智审”系统侵权案件
发布时间:2025-10-11 11:12:00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潘晓宁
【字体: 】     打印

自2022年5月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以来,图片类著作权侵权案件占桃城区法院知产侵权案件总收案数的60%左右,权属情况查证、独创性判断、实质性相似比对等问题,一直是困扰著作权纠纷化解的重点、难点。

近期,桃城区法院审结全市首例运用“版权AI智审”侵权案件,通过“版权AI智审”对案涉图片进行查重及相似性比对检索,结果显示在案涉图片发表前,互联网已有与其高度相似的作品在先发表,原告主张权利的图片未构成具有独创性的新表达,无法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基本案情

原告沈某系“小酒窝裤衩”美术作品登记证书上的作者、著作权人,其认为被告刘某某未经其许可在经营的淘宝店铺内出售印有“小酒窝裤衩”作品的商品,侵害了其对案涉美术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故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沈某提交了案涉作品登记证书、首发证明等证据,被告抗辩原告的“小酒窝裤衩”涉嫌抄袭动漫角色,法院依职权通过“版权AI”智审系统对案涉图片进行检索,查明与案涉作品高度近似的图片早于其发表时间在“小红书”网站公开发布;同时通过“版权AI”智审系统对原告权利作品与被告抗辩动漫角色小酒窝形象进行相似性比对,权利图片与该动漫形象整图相似度0.69,局部相似度0.83。

裁判结果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权利人主张权利客体构成作品,需满足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本案审理的重点在于原告提交的权利客体是否具有独创性。被告抗辩动漫小酒窝形象创作在先且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中文电子版由某社交媒体独家发布,原告能接触到该漫画作品,且经比对,二者在主要元素、结构、色彩搭配、整体表达等形式上高度近似,原告主张权利图片未构成具有独创性的新表达,亦难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无法认定原告对案涉图片享有著作权。故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是桃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应用“版权AI智审”系统,通过“以图搜图”和海量数据底池,对原告主张权利图片进行“单图溯源”、“相似比对”后审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第一案,原告虽持作品登记证书、首次发表等证据向被告主张权利,但经比对其主张权利图片与发表在前的作品高度相似,未构成具有独创性的新表达,无法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亦无法主张著作权法的保护,故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推广“版权AI智审”后,桃城区法院积极借助科技智审,对权利基础存疑、相似性比对较难、疑似存在在先作品等情况进行查证、核实,不仅大幅提高了图片类著作权侵权案件事实查明认定的准确度和审判效率,更加使知识产权领域虚假恶意诉讼得到有效防范,维护了著作权登记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编:李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