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谢谢你们把我的土地要回来了!”日前,阳原县人民法院成功将一起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贺某后,他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申请执行人贺某与被执行人马某的土地相邻,2024年贺某进行耕种时,马某以涉案土地系其所有为由进行反复阻拦。之后,马某又私自将贺某承包的140余亩土地侵占并进行种植,双方因此引发纠纷,其间经村委会调解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协调多次未果。今年5月7日,贺某将马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马某返还涉案土地并停止侵权行为。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拒不履行。8月11日,贺某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马某支付相应租金。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向当地村委会调取涉案土地分地记录,确认了涉案土地的相关信息,并就该案相关情况与属地人民法庭进行了解。之后,执行干警向马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然而马某以其不在当地等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阳原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局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执行方案。全局干警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于9月22日将正在收秋的马某依法控制。执行干警在田间地头向其释法明理,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解释和反复沟通下,马某最终同意返还涉案土地,贺某也放弃租金诉求并承诺自此双方再无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