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执行质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9月19日,元氏法院开展第十次“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5点,秋风裹着细雨,寒意渐浓,却丝毫没有消减执行干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热情。元氏法院执行局数十名干警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银玲的统一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核对执行路线,随后兵分多路奔赴执行现场,顶风冒雨进乡村、走街道、过水坑。
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王某自判决生效后便长期隐匿行踪、躲避执行,导致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迟迟无法实现。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经过多方调查和蹲守,终于在其家中将其找到。面对突然到访的执行干警,王某起初态度强硬,不断狡辩推诿,试图以“没钱”“不知情”等理由抗拒执行。但执行干警坚持向其释法明理,向王某逐一出示案件相关法律文书,细致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其换位思考申请人的困境。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王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跟随我院执行干警来到法院,主动向申请人偿还了部分欠款,并在法院干警的见证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在另一起不当得利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因申请人错转报酬而不当得利,在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多次联系张某要求返还,但张某始终矢口抵赖,拒绝返还,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们冒雨赶到张某家中,再次向其出示生效法律文书,明确告知“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的法律规定,以及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然而张某仍固执己见,拒不履行返还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们依法将张某拘传到法院。经过承办法官近4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张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联系家人筹措款项返还申请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元氏法院共出动干警23人、警车6辆,奔赴执行现场15个,累计发放传票7份,依法拘传4人,扣押奔驰牌汽车1辆;成功执结案件3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9.57万元,切实为胜诉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下一步,元氏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重拳出击,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