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局王敏法官成功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和解,使案件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得以圆满解决,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雷某与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年4月经法院判决,陈某应向雷某支付尾款11万元。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未主动履行,雷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移交后,王法官并未直接启动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先行全面梳理案情,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耐心倾听各自诉求。经了解,王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同时担心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影响个人信用;雷某则希望尽快收回欠款,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在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和双方实际处境的基础上,王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中,她向陈某严肃阐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及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对个人及家庭生活的影响;同时也引导申请人雷某客观看待被执行人的现实履行能力,建议互谅互让,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最终,经过王法官反复地沟通协调,雷某主动放弃利息主张,陈某当场筹款并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11万元。该案在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前顺利化解,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也给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机会,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彰显了司法温度。
下一步,沽源法院将继续深化执前调解工作,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提高调解效能,让更多案件通过非强制性方式得到解决,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