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三河法院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持续与周边京津法院深化司法协作。特别是今年以来,三河法院锚定全市打造省域先进法院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着眼点”,下好协同发展“一盘棋”
“我们党组一定要压实政治责任,把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年工作要点,增强共管共享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今年年初,三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运涛对该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安排部署。
三河法院党组深刻领会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立足三河市区位特点,主动融入协同发展大局。与北京平谷、天津蓟州等法院联合签订《三省(市)四地法院协作框架协议》,围绕立审执工作、跨域司法服务、重大案件协作、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等基本目标及合作事项,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机制,构建起全方位司法协作体系,全力打造京津冀司法协作样本。
今年以来,三河法院在审判管理、基层治理、服务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对标对表京津法院,坚持主动“走出去”开展交流学习,借鉴京津法院在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品牌打造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起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
站稳“立足点”,打好协同联动“组合拳”
在立案方面,三河法院依托两大信息平台,对当事人线上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快审核、快受理。一方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为京津地区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另一方面,依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为京津地区律师代理案件提供诉讼服务。
在案件审理方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组织各办案团队认真学习京津地区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带动和促进法官审判水平的整体提升。积极参加北京三中院组织的京津冀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交流会,常态化开展“共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研讨,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推进京津冀民商事审判一体化建设。
在执行协作方面,三河法院与中国执行行为研究学会对接,围绕执行标准统一、重大案件协作等内容展开交流研讨,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统一执法尺度。与北京高院、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动,委托北京法院对依法扣押车辆进行处置,实现被拍卖车辆价值最大化。同时,积极延伸执行协作触角,与公安系统建立联动执行机制,用信息互通织密执行网络,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行。
培树“创新点”,书写司法服务“新篇章”
“燕郊法庭的‘假日法庭’服务真是太好了,为我们快速维权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当事人吕某高兴地说。三河燕郊与北京通州仅一河之隔,燕郊法庭作为京冀交界区域的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北京——燕郊”通勤人员出庭应诉,推出“假日法庭”模式,今年以来共组织“假日法庭”21次。
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河法院在项目承接、产业对接、新旧动能转换等过程中紧跟步伐。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燕郊协同创新基地项目是廊坊市重点项目,三河法院多次参加项目建设调度会,从司法角度为该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建言献策。
在保护生态环境上,三河法院致力于推进公益诉讼,与泃河流域的北京平谷、天津蓟州等法院签订《京津冀三省(市)四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搭建了京津冀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平台。该院还依法审结首例涉泃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保护京津冀碧水蓝天、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改革的巨笔,常在关键处落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京津冀如同一朵花上的花瓣,瓣瓣不同,却瓣瓣同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巩固提升京津冀等地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三河法院将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打造省域先进法院为目标,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