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作风,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按照市中院组织安排晋州法院积极响应“集中执行”行动,逐村逐户清理未实结和在执案件。
2025年11月25日清晨5点50分,晋州法院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本次集中执行由党组书记、院长聂榆峰任总指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圳和执行局局长聂文刊任现场副指挥,并且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检察院同志监督执行以及晋州电视台新媒体对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报道。
执行中,执行干警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靶向发力。
张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王某给付张某货款4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相关的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王某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在此次执行中,执行干警根据执行联络员提供的确切信息对其进行拘传,最终在执行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多方筹措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结事了。
本次集中执行共出动法院干警23人,警车6辆,奔赴现场20个,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被执行人2人,送达传票4张,搜查5次,执行到位金额17.23万元。
下一步,晋州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干”字当头,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