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定金,曾是买房人李某“安居梦”的寄托,也是卖房人吴某权益的依托,本是房屋交易里信任的见证,却成了双方矛盾的导火索。近日,易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以专业法律解读和温情沟通疏导,推动双方放下对立达成和解,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买卖起纠纷 两次庭审陷僵局
2025年初,李某经熟人介绍看中吴某名下房屋,交付50000元定金后,双方因房屋手续办理、房款支付问题产生分歧,协商无果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双倍返还定金。首次庭审中,李某称吴某曾承诺“手续很快下来”,但后续发现手续无法办理,自己因疑虑未付款、退款遭拒才起诉;二次庭审里,吴某表示已提前说明房屋情况,是李某未按约定一个月内付清房款,还以“卫生间位置不合适”为由拒买,并非手续问题。双方就“房屋手续告知”“房款支付约定”等焦点问题激烈辩论,案情陷入僵局。
法官巧斡旋 调解破冰解纷争
面对案件的复杂性,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她仔细梳理两次开庭的争议焦点,一方面向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定金罚则、房屋买卖契约效力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从“诉讼耗时耗力”“和解共赢”的角度耐心劝说,点明“继续诉讼对双方都是成本,不如在合理范围内协商解决,既能拿回部分款项,也能尽快摆脱纠纷。”经过反复沟通,原被告终于放下对立,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司法暖人心 案结事了促和谐
这起历经两次庭审的纠纷,是易县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生动实践。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易县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化解群众纠纷,为建设和谐稳定、人民幸福的社会筑牢司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