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新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邱俊田带领其执行团队,驱车赶赴新乐市某村,对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依法进行强制腾退行动。
行动伊始,现场气氛紧张。被执行人闻讯赶到后,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试图阻碍执行干警进入房屋,执行工作一度面临僵局。面对此情况,邱副局长沉着应对,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将被执行人引至一旁,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工作。
“我们理解你的难处,但法律文书必须履行。抗拒执行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邱副局长从法理、人情、利害关系等多角度,向被执行人清晰阐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以及配合执行的必要性。同时,他也仔细聆听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和诉求。
真诚的沟通逐渐产生了效果。被执行人的情绪从激烈的对抗转为平复,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鉴于其态度转变并承诺自行处置物品,邱副局长经现场综合研判,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其一定的自行腾退时间和便利。随后,被执行人自行将房屋内的个人物品搬运离开。
中午,该涉案房产得以顺利腾退完毕,为后续的司法处置程序扫清了障碍。此次执行行动,既坚决维护了司法权威与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通过深入细致的沟通化解了潜在冲突,体现了新乐法院执行工作“强制力”与“人性化”并重的理念。
近年来,新乐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强化规范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始终注重疏导当事人情绪,积极促成执行和解,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案的成功处理,正是这一工作思路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