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赵成刚 通讯员郭帅鹏)近日,成安法院执行干警精准布控、快速出击,在高速口成功截停企图逃匿的被执行人张某,迫于强制执行压力,张某当场结清全部4万余元欠款及迟延履行金,并缴纳2000元罚款,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张某与杨某因加工合同产生纠纷,张某拖欠杨某加工费4万余元,经杨某多次催要仍推诿拖延。杨某诉至法院后,判决生效但张某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方查询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张某亦刻意隐匿行踪,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转变思路,一方面持续跟进财产查询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走访张某亲友、邻里,全方位摸排其行踪线索。经多日不懈排查,干警获取关键信息:张某近期将返家。干警立即整装赶赴张某家中,见到张某后,依法向其及家人释法明理,告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劝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不料,沟通协调期间,张某趁干警不备,突然冲出家门驾车逃窜。执行干警反应迅速,当即驾车追击,并预判其可能通过高速公路逃离本地。执行局长郭华接到追击报告后,立即集合干警直奔高速口增援。多辆警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疾驰赶往目的地,最终在高速收费站口,趁张某车辆排队通行时将其包围。
面对前后夹击的警车和干警的威严震慑,张某无路可逃,只得下车配合执行。被带回法院后,张某彻底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愿意履行全部义务,随后通过家人将4万余元欠款足额支付给杨某,同时结清迟延履行金,并缴纳了2000元罚款。
此次高速口截“赖”行动,是成安法院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成安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捍卫司法权威,切实将“纸上判决”转化为“真金白银”,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作出明确惩处规定,轻则罚款、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诚信守法是公民应尽义务,任何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