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伴随着法槌清脆的敲击声,12月29日,正定县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正式敲响新址启用后的“第一槌”,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该案的审理不仅标志着正定法院自贸区法庭司法审判工作进入崭新阶段,也传递出积极服务和保障自贸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强烈信号。

原告某银行因被告梁某未按约偿还借款本息,向正定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法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并围绕借款合同效力、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争议焦点展开调查与辩论。自贸区法庭负责人、承办法官郝雪丽准确把控案件脉络,熟练运用法律,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重点突出,充分展现了法庭法官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

正定法院自贸区法庭是为服务保障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专门审判机构。法庭集中审理辖区内与公司、投资、贸易、金融等经济活动相关的商事纠纷,旨在通过专业化审判、集约化管理和便捷化服务,为自贸区创新发展和市场主体活动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此次选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为新址启用后的首案,精准回应当前市场主体的核心关切,彰显了正定法院构建高效、便捷纠纷解决机制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正定法院将继续聚焦自贸区发展战略与司法需求,持续深化审判机制创新,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努力将自贸区法庭打造成为化解商事纠纷、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前沿司法平台,为自贸区正定片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