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2026年1月 7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张堃、赵硕走进邯邰镇曲都小学,以“法治进校园 学法促成长”为主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张堃围绕“什么是犯罪”“造成犯罪的原因”“如何预防犯罪”“如何保护自己”四大核心内容展开讲解。她结合《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界定犯罪的定义,明确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范围,让同学们清晰知晓“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深刻理解法律的惩戒性与规范性。针对青少年常见的九种不良行为,张堃着重强调,不良行为是走向违法犯罪的“第一步”,青少年要时刻绷紧法治之弦,坚决杜绝旷课、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从源头筑牢法治思想防线,让守法成为青春最鲜明的底色。
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时,张堃通过真实案例,直观揭示了交友不慎、享乐诱惑、不良行为演变等犯罪诱因。这些案例中,曾经和同学们一样怀揣梦想的少年,因一时糊涂触犯法律,不仅失去了自由、辜负了家人的期望,更给受害者带来了终身伤痛。这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从来都不是“小事”,青少年要主动远离不良圈子,抵制享乐诱惑,摒弃侥幸心理,自觉用法律规范言行,让法治精神成为成长路上的“指南针”。
在预防犯罪与自我保护环节,张堃向同学们发出真挚倡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希望大家将法律知识融入日常学习生活,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点滴小事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主动学法、认真懂法、自觉守法,让每一次选择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让每一步成长都走得踏实稳健。针对校园欺凌这一重点问题,她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生欺凌的定义、特点和类型,结合典型案例,告知同学们遭遇校园欺凌时要勇敢说 “不”,既要坚决抵制欺凌他人的行为,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主动向老师、家长求助,让法治成为抵御侵害的 “坚强盾牌”。同时,她还介绍了家庭暴力的界定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知识,让同学们明白,法律始终是未成年人最坚实的后盾,遇到危险时要学会依法维权。
整堂法治课内容丰富、案例鲜活、互动性强,张堃用同学们易于接受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将严肃的法律条文与真实的案例相结合,既普及了法律常识,又点燃了同学们学法守法的热情。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堂课深刻认识到了违法犯罪的危害,今后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不良行为,遇到问题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法守法是成长的必修课。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是新乐法院延伸司法服务、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愿每一位青少年都能将法律牢记于心、外化于行,以法为尺、以法为镜,在法治的阳光下明辨是非、健康成长;愿法治之花在校园处处绽放,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自觉追求和行动,为人生道路铺就坚实的法治基石。下一步,新乐法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日常,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奠定坚实基础,护航孩子们在法治的蓝天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