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接申请执行人线索,新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靳凡同志带队前往深泽县开展执行行动,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名。在送拘压力下,通过执行干警一天的耐心释法工作,成功促使态度强硬的被执行人转变观念,主动履行部分案款并达成执行和解,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司法温度。
在申请执行人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某能源有限公司、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始终无视新乐市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执行、拖延履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切实保障。为打破执行僵局,靳凡团队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经过周密部署、精准摸排,于2026年1月27日果断启动拘传程序,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带至法院。为推动案件实质化解,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一方面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严重后果,一方面继续推进送拘程序。在法律的有效震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王某经过多方筹集,最终向申请执行人交付3万元案款,并就剩余案款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本案在靳凡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化解。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靳凡团队既坚持依法执行、刚性惩戒,以强制措施纾解执行难困局;同时又注重柔性执法、释法明理,用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对立情绪,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新乐法院将持续盯紧和解协议履行情况,常态化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