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清法院秉持“小案不小办、快案快办理”原则,高效化解一起门窗安装款追偿纠纷,从原告起诉立案到双方达成调解、款项履行完毕仅用三日,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司法温度赢得群众认可,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致谢。
2018年5月,赵某某承揽A公司门窗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A公司只支付部分门窗款,余款3454元经赵某某多年催要未果。2026年1月26日,无奈之下,赵某某将A公司起诉至永清法院。案件受理后,龙虎庄法庭庭长余利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虽小,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且事实清晰、争议不大,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法官当即分别联系原、被告,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分歧,一方面向被告A公司释法明理,明确其接受门窗安装服务后,依约支付款项是法定义务,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安抚原告赵某某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为协商化解留足空间。A公司虽然经营困难,但通过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在案件起诉三日后就将拖欠的款项全部付清。
原告赵某某非常惊讶法庭的工作效率,称自己催要了近8年,前后不知跑了多少趟,没想到经过法院的协调能这么快就付清了。为表达对法院快速解纷、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赵某某特意制作了一面印着“高效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此次三日速解纠纷,是永清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办案质效的生动体现。该院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民生小案坚持快立、快调、快结,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