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走到尽头,子女抚养权往往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近日,易县法院管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抚养权纠纷案件,通过“年度轮流抚养+节假日探望”的精细化方案化解了双方的尖锐矛盾,让孩子得以持续享有完整的父母关爱,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智慧。
案情简介
原告高某与被告孙某婚后育有一子小宇(化名),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为小宇的抚养权争执不下,均坚持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高某称自己工作稳定、居住环境优越,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孙某则表示自己陪伴孩子时间更长,孩子对其依赖性更强,且熟悉现有教育环境。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深知,抚养权争议的核心并非“争夺”而是“守护”。若强行判决归属一方,不仅可能激化矛盾,更可能让孩子在父母之间被迫“二选一”,造成情感缺失。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耐心倾听诉求,同时主动了解小宇的生活状态与心理需求。得知小宇既依赖母亲的日常照料,也珍视与父亲的亲密陪伴,法官决定引导双方探索更贴合孩子需求的轮流抚养思路。
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及类似案例,向双方详细阐释轮流抚养思路的可行性:双方居住在同一乡镇,交通便利,不会影响孩子正常上学;且均具备良好监护条件,无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形,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同时,法官着重强调,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结,而非亲子关系的割裂,这种抚养方式能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缺席父母任何一方的关爱,更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
经过法官反复释法说理与情感疏导,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从“争抚养权”转变为“为孩子好”。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离婚后,小宇由高某与孙某按年度轮流抚养,非抚养期间,另一方享有节假日接孩子共同居住与周末探望的权利,抚养方需积极配合。
“感谢法官让我们明白,爱不是独占而是共同守护。”调解协议签订时,高某与孙某均感慨道。此案的成功调解,跳出了传统抚养权“单一归属”的惯性思路,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抚养权纠纷多元化解路径的一次探索与优化。它以柔性司法化解刚性矛盾,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守住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
下一步,易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运用多元化解机制破解家庭纠纷,让司法温情照亮每一个家庭的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