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4个“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3日上午,南宫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组织干警在信和商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页等形式,迅速吸引了过往群众驻足参与。
“我在网上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卖家不给退怎么办?”
“会员卡充值后老板闭店跑路了,怎么把钱要回来?”
“上次购买的食品回家才发现过了保质期,能不能要求赔偿?”
面对群众提出的各种消费过程中的“烦心事”,法院干警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法院审理的典型消费维权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地进行了一对一的解答。干警们不仅讲解了遇到消费纠纷时的维权途径、诉讼流程等法律知识,还重点提醒老年群体要警惕各类消费陷阱,特别是针对“保健品推销”“投资理财”等骗局要提高防范意识,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南宫法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审理工作,坚持公正司法,高效化解各类消费纠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舒心。此次“3·15”普法宣传活动,是南宫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民生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零距离、面对面”普法,不仅宣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也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南宫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将进一步优化涉消费纠纷的解决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努力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