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2026年3月17日凌晨6点,新乐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开展第三次“拉网式”集中执行统一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聚焦于小标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干警们在行动准备阶段精准摸排、周密部署,在执行过程中严守行动预案、精准出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行动共出动干警26人,警车6辆,奔赴村庄社区38个,拘传7人,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9.2万元,实际执结1件,达成和解5件。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2002年出生的张某因哥们义气以自己名义为朋友借款7000元。后因朋友未还款,张某被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张某联系,张某始终以 “钱不是我花的”为由拒不履行。
本次集中执行期间,执行法官依法将张某拘传至法院。面对年轻的被执行人,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明晰其作为借款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劝导其正值青年,不应因这7000元留下信用污点,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在法官的悉心教育下,张某幡然醒悟,当场联系家人将7000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下一步,新乐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确保执行行动规范高效,坚决维护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