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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化纠纷 真情司法暖人心
——新乐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6-3-24 16:24:53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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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李林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甄某某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年前后,甄某某因经济紧张向李某某借款70000元,双方约定月息一分五厘。李某某当场以现金方式交付了款项。借款初期,甄某某能够按时支付利息,并陆续偿还本金40000元。截至2024年10月22日,甄某某尚欠本金30000元,前期利息均已结清。当日,甄某某重新向李某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并口头约定利息仍按一分五厘计算。

然而,借条出具后,甄某某未能按期偿还本金,仅支付了2000元利息。李某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特邀调解员李林认真梳理案情,详细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发现,双方对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但因被告经济困难、履行能力有限,导致矛盾迟迟未能化解。调解员一方面耐心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和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积极与原告沟通,争取其对被告实际困难的理解和体谅。

经过调解员李林反复沟通、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甄某某偿还原告李某某本金30000元及利息,自2026年4月开始,每月5日偿还借款3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自2025年3月5日起计算,利率按2025年3月份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PR的四倍计算),其他双方互不追究。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轻了群众诉累,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担当。下一步,新乐法院将继续发挥特邀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编:檀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