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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里的“少年暖阳” 抚养权变更案里的温情司法
发布时间:2026-3-25 15:48:54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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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拂过基层法庭的窗棂,家事审判的温度总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里。在基层社会治理一线,承德县法院城关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份温暖的《未成年人家庭调查》为抓手,妥善调处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用司法的细腻与温情,为14岁女孩小丽(化名)筑牢成长港湾,也成为法庭打造家事审判特色品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鲜活注脚。

14岁的小丽,父母离婚时约定由父亲抚养。但随着年龄增长,小丽愈发思念母亲,主动回到母亲身边长期生活。多年来,母亲全程照料小丽的饮食起居与学业成长,悉心陪伴呵护,母女俩相处融洽。为了给小丽一个稳定、安心的成长环境,母亲向法庭提起诉讼,申请变更小丽的抚养关系。

案件交由少年审判法官赵柏慧承办后,她没有急于启动庭审程序,而是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放在首位,第一时间联动妇联家庭儿童教育专业人员,正式启动未成年人家庭调查机制。于是,一场穿梭于学校的走访悄然展开。

考虑到小丽正处于敏感的青春期,法官特意避开其父母,选择在安静的校园里与小丽单独沟通,全程以平等、尊重、温和的态度交流,慢慢打消孩子的戒备与顾虑。沟通中,小丽提及母亲时,语气亲昵、神态放松,清晰且坚定地表达了自己想和母亲共同生活的真实意愿;而谈及父亲再婚的新家庭,她坦言与继母相处生疏,内心缺乏安全感。

法官同步走访小丽的学校老师,得知孩子平日里乐观开朗、与同学相处和睦,但每当谈及家庭情况,就会变得敏感沉默,这一细微情绪变化,被法官完整记录进调查报告,成为研判孩子成长需求的关键依据。这份敏感,正是青春期孩子对家庭温暖的渴望,也是原生家庭带来的细微心理创伤流露。

经过全面细致走访核实,未成年人家庭调查报告清晰还原事实:小丽母亲经济收入稳定,居住环境温馨舒适,多年来全程陪伴孩子,能为小丽提供稳定的物质保障与充足的情感关怀,完全具备优质抚养条件;而父亲已再婚组建新家庭,坦言若孩子上学有开支便外出务工,将小丽全权交由继母照料,这种抚养模式既无法给予孩子贴身陪伴,也难以满足青春期孩子的心理需求,不利于小丽身心健康成长。

这份满载孩子心声的调查报告,成为案件裁判的核心依据。承办法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法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工作指引,牢牢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核心原则,充分尊重已满14周岁小丽的真实意愿。综合全案事实与调查结果,法庭依法作出判决:变更小丽抚养关系,由母亲直接抚养。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服判息诉,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场以未成年人家庭调查为核心的司法实践,正是城关法庭深化“枫桥经验”、打造家事审判特色品牌的生动体现。法庭始终扎根基层,不做“坐堂办案”的法官,而是做“走进群众”的守护者;不只看卷宗里的文字,更看孩子生活里的点滴。用一份份有温度的调查,让司法有了可触摸的温度;用一次次用心的倾听,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家庭中生根发芽。

责编:檀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