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以“案结事了人和”的扎实成效,为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注入了坚实法治力量。
承租人陈某因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长期无力支付租金,被出租人马某诉至法院,诉求解除租赁合同、腾退涉案房屋并支付拖欠租金。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爱国清醒认识到,若机械采取“一判了之”的处理方式,非但无法化解双方矛盾积怨,还极易引发后续执行难题,进一步加重企业经营负担,违背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初衷。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就地解决”的工作思路,联合法庭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背对背”沟通疏导、“面对面”协商调解,细致倾听双方核心诉求,充分体谅彼此实际难处。为夯实调解工作基础、保障协商公平公正,调解团队先后三次前往租赁现场实地勘查,逐项核查厂房及设备现状,并主动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资产评估,为双方协商谈判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价值参考依据。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协调疏导,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达成圆满和解协议:陈某将其投资建设的厂房及设备所有权转让给马某,用以抵偿部分债务;马某免除陈某剩余未付租金,并另行支付相应补偿款项,双方就资产交接流程达成清晰约定。一场原本可能旷日持久的纠纷,在庭前阶段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是大厂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擦亮“廊坊经验”品牌的生动缩影。今年以来,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大厂法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将“群众满意、事心双解”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成效的核心标尺,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办案实效,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每一起案件中探寻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优方案。
下一步,大厂法院将始终坚守“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聚焦企业多元司法需求,依托柔性高效、务实精准的司法举措,全力纾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稳定,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