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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潜入工地盗窃被发现,持械拒捕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26-4-16 9:25:07   来源:河青新闻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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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桥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转化型抢劫案,被告人张景(化名)在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持械以暴力相威胁,最终获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2月某日4时许,酒后起意的张景打车来到石家庄市某建筑工地项目部,从小门潜入办公区,先后撬开多间办公室门锁,翻找到笔记本电脑、背包及电脑支架等物品。在其准备离开时,被工地工作人员发现。见行迹败露,张景抛下赃物向外逃窜。其间,为抗拒抓捕,他手持镐把对该项目部保安员及工作人员进行暴力威胁。随后,张景在逃跑途中被及时赶到的民警抓获。

  桥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景在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同时,张景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张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接受处罚,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被告张景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张景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张环麟

  编辑张永忠 | 责编耿硕 | 频道主编李媛 | 终审李默涵

  校对侯明怡、赵润泽 | 审读鲁开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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