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宁法院凤山人民法庭突破“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将巡回法庭“搬”至波罗诺镇某村村委会院内,通过上门办案、巡回审判的方式,一揽子化解三起同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1998年,波罗诺镇某村委会因修建桥梁,分别向本村村民张某甲、张某乙、朱某某借款2万至3万元不等。借款后,该村委会陆续向三人偿还部分款项,但一直未能结清。在多次向村委会催讨剩余借款未果后,2026年4月,三名村民分别向丰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村委会偿还剩余借款。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三名原告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居住地离法庭较远,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该村村委会院内。
庭审当天,法庭干警早早抵达现场,有条不紊地悬挂国徽、布置审判席、划定旁听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庭审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后,随着法槌清脆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遵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充分保障每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一方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致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注重情感疏导,从乡情出发,耐心劝说各方换位思考,逐步化解彼此对立情绪。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村委会承诺在四个月内,一次性向三名原告清偿全部剩余借款。至此,困扰三名村民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丰宁法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精准对接基层司法需求,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