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泉市人民法院开展第一期“初夏风暴”集中执行活动,对在执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涉营商环境案件、有财产线索的终本案件进行集中重点执行。
平泉法院各执行团队提前筛选案件,制定周密执行计划,锁定被执行人位置。集中执行当天,对于小标的案件,执行干警通过现场督促履行、拘传等方式,争取全部履行到位;对于大标的案件,通过现场调解,制定计划,分期履行;对于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李某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李某某应支付拖欠刘某的劳务费8000余元。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某,其以各种理由推托。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强有力的威慑下,李某某当场全部履行。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平泉法院共出动警车35次、干警57人次,拘传被执行人48人,拘留3人,执结案件41件,执行到位金额107.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