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朋友可能认为,医保卡里的钱是自己的,借给亲戚好友用一下,能有什么问题?但海港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这起多层级团伙医保诈骗案,恰恰戳破了这种普遍的认知误区。从一张出借的医保卡,到冒名开药、加价售药的完整链条,每一个环节都在消耗着全体参保人的“救命钱”。而出借人,也可能在不经意间从“帮忙者”变成了犯罪链条上的一环。
全链复盘 团伙骗保获刑
该案并非零散的个人骗保,而是一个分工清晰的骗保团伙。从2023年2月到2024年底,被告人关某在多个微信群广发“收医保卡”“医保套现”的信息,层层发展下线,最终收集到63张他人医保卡。上层是关某负责核心操作,拿着收来的医保卡,通过冒名就医、购药,在全市21家医疗机构先后多次开具司美格鲁肽等医保药品,累计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6万余元,再将药品加价通过互联网、邮寄等非接触方式销售,完成变现牟利;下层是孟某、贾某、玄某等人,他们明知关某实施医保诈骗,仍逐层收集、转交医保卡,协助完成骗保行为,分别造成数额不等的医保基金损失。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对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即使从未直接前往医院开药、仅参与收卡转卡的中间人员,也同样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以案释法 红线不容践踏
本案中涉及的司美格鲁肽虽已纳入医保目录,但其医保支付范围有明确限定,仅适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的特定适应症,减肥等非适应症用药不在医保报销范畴。部分人员利用医保报销降低购药成本的特点,通过冒用他人身份、虚构就医需求,套取药品后转卖牟利,占用紧缺药品医疗资源,本质上是对公共医保基金的侵占,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违规,而是涉嫌诈骗犯罪。
很多人会将医保个人账户等同于个人储蓄,但实际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互助共济”。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作为筹资来源,其中统筹基金更是全体参保人共有的“保障池”,是支撑全民医疗保障的“救命钱”。团伙化的医保套现行为,损害的远不只是个人账户余额,更是全体参保人的共同保障资源。
风险拆解 出借代价沉重
本案呈现出“线上收卡、线下骗保、网络售药”的新型医保诈骗特征。不法分子往往以“闲置医保卡变现”“不用出钱、躺着赚零花钱”作为说辞,在社交平台、社群中招揽持卡人,以小额好处费换取医保卡使用权。主犯通过多层下线间接收卡,每层人员仅负责单一环节,不少参与收卡的人员抱有“我只是帮忙转交卡片,又没去骗保”的想法,对自身行为的法律性质缺乏认知。
但将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可能带来远超预期的影响,若协助他人实施骗保,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以诈骗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留下刑事案底,对自身及家庭成员的政审、相关就业选择产生影响。同时,他人冒用身份开药就诊,会在出借人医保记录中留下不实的病史信息。后续购买商业保险时,可能因此遭遇拒保、拒赔,自身真正就医时,虚假病史也可能干扰医生的诊断判断,存在误诊的潜在风险。且医保卡绑定了身份证等大量敏感个人信息,交由陌生人员使用极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可能被用于其他违法活动。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共同的“看病钱”“救命钱”,托举着全民医疗保障的底线,容不得任何形式的套取与侵占。在此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务必严守法律红线,既不参与收卡、转卡、代购倒卖医保药品等任何与医保套现相关的行为,也不要出借本人医保卡,切莫因小额利益心存侥幸,留下终身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