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化解商事合同矛盾纠纷,减少企业诉讼成本,近日,留各庄法庭刘玉柏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合同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妥善化解双方争议,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助力市场主体良性发展。
2024年3月份,原告与被告签订《空调系统采购供货及安装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揽涉案办公楼及酒店冷暖空调系统的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双方对设备材质、品牌标准、施工质量、履行期限及付款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部分工程款。但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完毕后,出现空调管道漏防冻液、冷凝水渗漏等质量问题,直接导致涉案办公楼、酒店墙面污损、天花板破损,给原告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双方就工程质量整改、损失赔偿事宜多次沟通协商未果,矛盾持续僵持。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案件受理后,刘玉柏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审慎利民、助力营商的工作理念,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核查涉案合同条款、微信聊天记录等在案证据,精准厘清双方争议焦点。考虑到本案属于商事合同纠纷,若简单机械裁判,不仅会加剧双方对立情绪、拉长纠纷化解周期,还会增加企业维权时间与人力成本,不利于市场主体矛盾实质性化解。为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降低双方诉累,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工作,结合民法典及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细致劝导,明确告知被告施工不符合约定、工程质量瑕疵的违约赔偿法律责任,同时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兼顾双方经营实际情况,积极寻找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与积极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充分权衡利弊、互谅互让,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此次合同纠纷的妥善化解,既依法依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有效化解了工程施工引发的商事矛盾,又避免了双方企业陷入长期诉讼僵局,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统一。下一步,大城法院留各庄法庭将持续立足基层法庭司法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涉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常态化开展柔性调解工作,高效处置各类商事纠纷,用心用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