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承载一份信任;一次调解,实现多方共赢。近日,原告代理律师专程来到深州市人民法院,向冯消法官送上锦旗,由衷感谢法官秉持公正司法、为民初心,妥善化解一起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该案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平衡各方诉求,既保障当事人合法债权,又保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原告与二被告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各方矛盾盘根错节,案件存在多重难点。案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三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超出期限部分无效,合同效力存在瑕疵;被告一曾向原告出具租金欠条,但欠条约定利息标准偏高,且被告一现已退伙、无实际债务清偿能力;被告二作为土地实际使用方,对欠条内容不予认可,各方就欠付租金的责任承担问题分歧巨大。此外,案涉土地上建有厂房,若法院简单机械作出解除合同、返还土地的判决,不仅会造成厂房巨大资产损耗,还将直接导致被告二经营中断,最终造成各方利益受损,无法真正化解纠纷。
冯法官在全面研判案情后认为,机械裁判虽可在形式上厘清权责、办结案件,但容易造成厂房闲置、资源浪费,债权最终也难以兑现,难以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长远合法利益,法官坚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确立柔性调解思路,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沟通协商。
调解过程中,冯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清晰解读租赁合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客观分析各方存在的法律风险,引导各方跳出对立思维,换位思考寻求共赢方案。一方面充分尊重原告主张债权的合法诉求,推动被告二承担欠付租赁费用;另一方面兼顾生产经营现实困难,积极促成原告主动让步,自愿放弃欠条中约定的高额利息主张。同时立足土地长期利用、避免地上附着物毁损的现实需求,推动双方达成新的合意。
经过冯法官多轮细致沟通,各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方案。纠纷顺利化解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这场僵持已久的诉讼并未止于一份判决书,而是以调解方式促成各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此案妥善化解,是深州法院践行善意文明司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缩影。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官没有局限于就案办案,始终统筹兼顾法律规则与客观现实,守住法律底线,兼顾民生发展,既依法维护债权人财产权益,又尽力避免企业经营停摆、固定资产闲置浪费,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深州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持续做实矛盾前端化解工作,以更有温度、更富智慧的调解方式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努力以最小成本化解矛盾,用心护航辖区营商环境,为地方经济平稳有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