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万元工程款压顶,数百套房产被查封——一边是急于回款的施工方,一边是因查封导致房源滞销的开发商。面对这起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涿鹿县人民法院并未选择“一拍了之”的简单路径,而是以精准司法服务破局。
该案中,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申请人某公司工程款7000万元,某公司在诉讼阶段申请保全了房地产公司大量商品房。然而,受市场行情影响,被保全房源本就销售不畅,查封措施实施后,原本处于观望状态的待买房方因无法网签更是对房源望而却步。
“房子卖不动,钱就回不来;钱回不来,案款就还不上。”执行法官在实地走访中发现,保全后的房地产公司陷入了“越冻越死”的经营困境,某公司的胜诉权益也因此沦为“空头支票”,案件一度陷入僵持。
“如果直接拍卖,不仅房地产公司要垮,某公司也只能拿到几折的残值,这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执行法官没有机械地推进拍卖程序,而是多次召集双方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协商。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放下对立,达成了一揽子执行和解协议:7000万元案款分七期履行。某公司展现诚意,同意先行解封部分房屋,让房地产公司恢复销售功能;房地产公司则承诺将销售回款专项用于支付首期案款。这一“放水养鱼”之举,成功激活了被执行人的“造血”功能,为后续履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达成和解只是逗号,全部履行完毕才是句号。”这是执行法官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为了避免协议成为“一纸空文”,执行法官并没有在和解结案后就当“甩手掌柜”。在每期案款履行期限届满前的几天,执行法官都会主动联系双方,一方面督促房地产公司筹款,另一方面安抚某公司情绪,及时协调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这种“全程陪跑”式的执行模式,给了双方极大的安全感。截至目前,在法院的持续跟进下,房地产公司已严格按照和解协议,陆续足额履行了六期案款,第七期履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