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启新程,法治护少年。为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9月11日,安次区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张晶走进辖区第四中学,为初一新生带来“与法同行,护航青春”开学法治第一课。
课堂以趣味互动开场,张晶法官结合《道德与法治》课本知识,通俗阐释法律内涵,解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告诉同学们法律不是冰冷条文,而是守护成长的铠甲。
针对校园欺凌这一重点问题,法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区分普通同学冲突与校园欺凌,讲解肢体暴力、语言攻击、社交孤立等欺凌表现。通过正当防卫真实案例警示学生:被欺凌,永远不是你的错;参与欺凌,一定是你的错,必将付出代价。欺凌行为会带来民事赔偿、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追责,案底将对升学、就业、参军产生长远影响。
课堂强调安全预防大于处置,传授校园矛盾处置三步法:迅速脱离险境、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留存证据配合调查。同时围绕校外安全,提醒同学们严守交规、谨慎交友、远离不良场所,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遇险及时报警求助。此外,引导同学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到诚信应考、勤俭节约、正直友善。
授课设置现场问答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围绕遇到矛盾怎么处理、网上发言有哪些法律红线等问题积极提问,张晶法官耐心答疑,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解开大家心中的疑惑。课程尾声,张晶法官还分享了湖南帮扶老人遭索赔的典型案例,结合民法典第 183 条、184 条 “好人条款”,向同学们讲解紧急救助免责规定,鼓励大家敢于见义勇为、善意助人,同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授课结束后,张晶法官向同学们发放《动漫说法》普法书籍,以生动有趣的漫画读物延伸普法课堂,让法治知识入脑入心。同时寄语同学们不惹事、不怕事,争做阳光守法的新时代少年。
此次授课以案释法,取得良好普法效果。下一步,安次区法院将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筑牢青少年司法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