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邢台中院执行干警到某企业实地勘查厂房。商学玲摄
“这套房子到底有没有人住?里面有没有租户?有没有其他权利负担?”……过去,在不动产查封过程中,执行干警只能通过书面材料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来判断这些问题。一旦不动产信息与实际不符,就可能引发后续纠纷,甚至导致拍卖“流产”。如今,在邢台两级法院,这样的“盲查”已经成为历史。
今年以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实行不动产查封实质勘查”列为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之一,要求执行干警在对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进行查封时,必须到现场查看房屋、土地现状,及时固定证据,防范虚假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
一场从“纸面”到“地面”的执行变革,正在邢襄大地悄然展开。
从“纸上查封”到“脚下办案”
“以前查封不动产,主要靠查册、看证、贴封条。但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里面的居住情况、装修状况、有无租赁关系,光看登记信息根本看不出来。”新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3月底,新河法院接到一起法拍房查封任务,涉案房屋位于保定市某小区。按照以往做法,执行干警只需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查封登记即可。但这一次,他们驱车直奔现场。
“我们提前到登记中心核对权属信息,再到现场逐项核实房屋位置、面积、结构、装修情况,全程拍照录像,制作笔录。更重要的是,我们发现房屋内有常住人员,当即与当事人沟通腾退事宜,并促成双方现场议价。”参与勘查的执行干警介绍。
正是这次的实地“跑一趟”,让后续评估、拍卖环节节省了大量时间。当事人感慨:“法官亲自到现场,我们心里也踏实。”
破解“房不对证”的顽疾
不动产查封中的“疑难杂症”,往往隐藏在现场的细节里。
襄都区人民法院在一次实质勘查中,遇到了一处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老旧房产。档案显示,该房产的小区名称与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名称不符,更棘手的是,档案中的权利人姓名与被执行人不一致。
“如果是以前,我们可能就卡在这里了。”襄都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
这次,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档案馆调取原始证据,联合房管部门、评估机构、物业公司、社区的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一同到场,逐一对财产位置、名称、面积、结构、使用状态、权利负担等进行细致勘查,最终确认该房产确系被执行人所有,为后续拍卖扫清了障碍。
“实质勘查就像给执行工作装上了‘显微镜’,及时发现并排除一些隐蔽问题。”执行干警说。
数字背后的“硬核”成效
一组数据,印证着这项机制的扎实成效——
今年第一季度,该市法院共完成实质勘查50处。巨鹿法院3月份对6处大额不动产进行实质勘查,相关案件的竞价拍卖程序用时同比缩短25%。
更重要的是,通过现场核验,执行干警能够及时发现并排除虚假租赁、恶意占有等执行障碍,有效防范虚假诉讼,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据统计,实施实质勘查以来,该市法院涉不动产执行案件的异议率和投诉率明显下降。
“以前有的案子查封后才发现房屋被长期出租、有高额装修补偿诉求,导致拍卖困难重重。现在提前到现场摸清底数,这些问题在查封阶段就能暴露出来、提前化解。”邢台中院执行实施庭负责人介绍。
实质勘查的意义,不仅在于提升执行效率,更在于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呈现。
“每一次现场勘查,都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新河法院执行局局长说,他们主动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勘查目的和权利义务,耐心安抚情绪,积极促成议价。(王智勇 田朋辉 张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