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预防遏制校园欺凌,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9月18日,固安县人民法院干警、县第十小学法治副校长李乐走进校园,以“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为在校学生送上一堂贴合校园生活的普法课。
本次宣讲聚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针对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修订内容与学生校园生活密切相关。
结合校园场景,干警解读了未成年人违法处置的法律规定,厘清不同年龄段的处罚原则与行政拘留豁免的例外情形,纠正“未成年人违法不受处罚”的认知误区。重点讲解了此次修法治理校园欺凌的核心变化:收紧拘留豁免边界,情节严重、多次违法的未成年人可依法执行拘留;明确欺凌行为的违法属性,殴打、侮辱、恐吓、网络恶意攻击、强行索要财物等均属校园欺凌范畴,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此类行为将从重处罚;强化矫治教育衔接,对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依法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宣讲现场,干警引导学生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受害者要勇敢说“不”、及时向师长求助;旁观者要坚守底线、及时制止报告;全体学生都应敬畏法律、友善待人。同时明确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治理责任,凝聚校园欺凌共治合力。干警表示,新法实施标志着校园欺凌治理从道德约束迈向法治规范,希望同学们崇德向善、遵纪守法,做到德法兼修。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在校学生对校园欺凌的法律边界与法律后果有了全面、清晰的认知,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与法治素养。下一步,固安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宣传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