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拖欠三年的建材买卖合同纠纷,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八天时间案结事了,永清法院调解庭干警刘学用一场高效调解生动诠释了“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
原告寇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的建材货款纠纷已拖了好几年,被告长期拖欠不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永清法院调解庭后,郝远征法官办案团队认真阅卷,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核实案件情况。干警刘学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远在山东的被告刘某某,没想到刘某某也是一肚子苦水,现阶段资金周转困难,一次性付款实在是有难度。放下电话后,郝远征法官办案团队对该案进行了集中研判,若是一判了之,以后的执行也非常困难,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可能进一步加深。对此,刘学立足实质性化解纠纷,再次开展调解工作,努力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在调解中,对被告反复释明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筹款,同时耐心做原告工作,引导其换位思考,接受分期履行方案。
经过多次情理法多维度反复沟通,刘学的真诚与专业逐渐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两批履行,按期付清全部欠款。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积极筹措资金,首批款项已如期到位,剩余款项也将依约履行。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八天,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子不在大小,让老百姓满意才是硬道理。”刘学“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深深打动了当事人。“本以为外地人打本地官司会吃亏,法官不嫌麻烦,反复做工作,既给我们讲法律,又帮我们想办法,真是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原告寇某某送来锦旗时感慨道。锦旗上“秉公执法护苍生,明察秋毫辨曲直”十四个字,既是当事人对刘学履职尽责的由衷赞誉,也是对永清法院高效调解工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