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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法院:温情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4-13 10:17:46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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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滦南法院倴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系夫妻关系,且已协议离婚,按离婚协议,双方婚生一儿一女均随父亲生活(被告),而在实际履行当中,女儿一直跟随母亲(原告)生活。从孩子生活、教育、成长等角度出发,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均遭到被告的拒绝,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讼至滦南法院。

  因案件事关未成人权益,滦南法院倴城法庭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办案人员考虑孩子已年满8周岁,开庭需要本人当庭表明自己的意愿,这对孩子的身心是一种伤害,对孩子和父母亲的关系也是一种隔阂。为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办案人员采取调解的方式为双方化解矛盾。为尽快化解纠纷,办案人员从维系亲情等角度反复对被告进行沟通劝解,引导其以保障女儿成长为重,耐心疏导被告情绪。

  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解开心结,表示尊重孩子意愿,就女儿变更抚养关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圆满的化解了纠纷。

责编:檀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