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出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立足人大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沧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盐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武术文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批准设立沧州企业家日的决定,《沧州市南大港湿地保护规定》《沧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科技创新工作和退役军人“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