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海兴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寇艳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徐维国、孔令霄、周宣锋出席会议。政府副县长赵海涛,县委常委、县监察委主任刘艳杰,县法院院长甄洪文、县检察院检察长魏洪亮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和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督导实施方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期间就以上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根据宪法和《海兴县人大常委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在县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了宪法宣誓。
完成各项议程后,寇艳春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良好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干部职工,要锚定发展目标、笃行实干担当,坚持知行合一、主动履职尽责,奋力开创“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崭新局面。
寇艳春强调,各位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要紧扣全国两会部署要求,持续强化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法依规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统筹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乡村全面振兴等核心任务,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要始终坚持县委坚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各级党委工作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紧扣民生福祉改善,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