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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索赔遇难题 调解暖心破僵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9:51:54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鲍娜军 冯仓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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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调解员啦!帮我拿到赔偿款,解了家里燃眉之急!”近日,在晋州市纠纷调解中心,68岁的田某握着调解员的手再三致谢。一桩因摔伤引发的赔偿纠纷,在专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

9月22日,田某下班后在务工的公司厂区内不慎被铁丝绊倒,导致膝盖骨裂,住院治疗一周后仍需居家静养恢复。田某本就因丈夫体弱多病而经济拮据,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及误工损失,又让生活雪上加霜。田某向公司提出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元的诉求,但公司以“自身走路不慎导致摔伤”为由拒绝。

田某与女儿多次与公司交涉无果后,来到晋州市纠纷调解中心,希望通过调解解决问题。

专职调解员刘进卿接到求助后,细致询问田某摔伤全过程及纠纷细节,并安抚其情绪。送走田某后,刘进卿迅速联系涉事公司,辗转找到老板高某。不料调解刚起步便遇阻碍,高某表示田某由中介公司介绍入职,双方约定务工人员意外责任由中介承担,公司无赔偿义务。

面对僵局,刘进卿不气馁,一方面潜心钻研劳动法相关条款,精准掌握意外伤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主动对接中介公司负责人王某,核实田某入职流程,同时了解到田某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刘进卿与田某沟通,引导其结合自身情况调整诉求金额。

此后,刘进卿再次与高某沟通,从法律层面指出,无论田某通过何种渠道入职,其与公司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在公司厂区内发生意外,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若进入诉讼程序,公司亦难辞其咎。同时兼顾情理,向高某说明田某家庭困境及摔伤后的实际损失。

经反复沟通,双方逐步缩小分歧,公司最终同意支付3000元赔偿款,田某也认可该调解结果。11月10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责编:陶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