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既要坚守法律的庄严,更要传递服务的温度。一直以来,顺平法院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将诉讼服务从窗口内延伸到群众最方便的地方,用贴心举措让公平正义以更温暖的方式抵达民心。近日,顺平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在一起离婚纠纷立案工作中,通过上门立案将诉讼服务从窗口延伸到了当事人的心间。
李某某年近四十岁,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长期没有收入,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供养对象,因与刘某某婚姻关系出现问题,在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父亲吕某乐的陪同下,前往我院诉讼服务大厅提出离婚诉讼立案申请。考虑到原告系农村低保供养对象且为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立案庭立即开启便民立案通道,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全程协助其完成立案操作流程。然而,随着案件缴费期限将至,原告方仍未缴纳费用,干警多次致电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沟通缴费事宜,亦无人接听。为保障案件顺利推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当即前往原告家中实地了解情况。
沟通中,工作人员得知原告方确有通过诉讼解决婚姻纠纷的强烈意愿,但因李某某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仅依靠低保供养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确实无力承担诉讼费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七条关于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我院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其可申请诉讼费缓交的相关权利及办理流程,并现场指导其准备、提交缓交诉讼费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诉讼费缓交条件,我院依法作出准予其缓交诉讼费的决定,为该案办理立案,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此次案件办理过程中,顺平法院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把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举措落到实处。针对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诉讼需求,法院主动提供细致周到的立案指导,严格依法落实司法救助政策,通过诉讼费缓交等方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诉讼负担,以司法温度守护民生福祉。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举措,完善司法救助机制,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