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投稿信箱:yzdb@163.com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当前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法治时空>>诉前调解化干戈 司法温情促双赢
诉前调解化干戈 司法温情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6-4-21 16:19:17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字体: 】     打印

近日,饶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既维护了原告饶阳某五金店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纾困解难、恢复经营争取了缓冲空间,彰显了饶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

案情回顾:货款拖欠起纷争

原告饶阳某五金店长期从事五金商品经营。2023年4月,被告王某从该店购买一批商品,指定送至某工地,并要求将发票开具给被告衡水某公司。然而,在原告按约完成送货及开票义务后,王某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未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要无果,五金店将王某及衡水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给付责任。

调解过程:情理法交融破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但涉及买卖双方及发票主体的复杂关系。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王法官在开庭前主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王某对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及货款金额均予认可,并主动说明衡水某公司已授权其全权处理本案。面对原告的急迫诉求,王法官一方面向王某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强调“诚实信用”是市场交易的基石;另一方面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引导原告理解被告方资金周转的实际困难。经过耐心沟通,王某当场承诺:“五一节前一定将货款全额付清!”原告方亦对调解方案表示认可,双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饶阳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具体体现,既高效化解了商事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累,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长期合作关系,有效规范了市场交易秩序。下一步,饶阳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精准对接经营主体司法需求,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各类商事纠纷,严厉打击违约失信行为,引导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诚信履约,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官寄语

诚信是合作基石,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是企业应尽责任。饶阳法院在审理涉企纠纷时,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既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尽力促成互利共赢。在此提醒,企业间合作应规范合同约定,遇纠纷理性沟通;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院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责编:檀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