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五年的空置房屋物业费纠纷。承办法官紧扣法律规定、兼顾情理民意,以柔性调解方式破解陈年物业矛盾,既明确法律边界,又彰显司法温度,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化解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某小区业主收房后房屋长期空置、从未入住,其认为自身未实际享受物业服务,自2021年起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发函催收均未果,双方矛盾持续僵持。物业公司主张,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整体性和持续性,业主理应按合同标准足额交纳物业费。双方各执一词,物业费叠加合同约定的逾期违约金后,欠款金额不断增加,五年间矛盾纠纷始终未能实质性解决。
为彻底化解这场纠纷,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秉持优先调解、柔性处理的原则,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在严格适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兼顾各方实际诉求,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力求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调解中,法官首先向被告明确核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随后,法官耐心释法明理,阐明物业服务的核心是维护小区公共利益与整体环境,即便房屋空置,业主仍间接享受公共服务带来的房屋安全保障、资产保值增值等权益,“未入住”并非法定免责或减责事由。
同时,法官兼顾公平原则,充分考虑案涉房屋长期空置、业主未享受专属个性化服务的客观实际,积极协调物业公司换位思考、合理让利,平衡双方合法权益。经法官居中调解、反复沟通疏导,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为业主减免部分物业费,并全额免除逾期产生的违约金;业主当场结清剩余全部物业费,并承诺今后严格履行缴费义务,积极配合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至此,这起长达五年的空置房物业费纠纷圆满化解。本案的妥善处理,既通过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厘清了空置房物业费交纳的权责边界,引导业主树立“公共服务共同承担” 的法治观念;又通过柔性调解方式,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易县法院将持续聚焦物业、邻里等高发涉民生领域纠纷,做实基层矛盾前端化解,以有温度的司法化解群众烦心事、揪心事,用专业公正的司法服务筑牢基层治理根基,为守护民生权益、促进县域和谐稳定贡献坚实司法力量。